学生申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的申诉程序和办法,根据《普通高等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院在册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提出申诉的范围:437ccm必赢国际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取消入学资格;休学、复学、转学、退学;不颁发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处理决定。
第四条 437ccm必赢国际成立“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申诉人的申诉。
第五条 申诉委员会由437ccm必赢国际领导、法律顾问、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受理申诉人的申诉;
(二)召开听证会,对学生申诉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申诉及申诉程序
第七条 学生对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分院处分或处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437ccm必赢国际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第八条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申诉人或代理人通讯网站:www.estherbears.com 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其他情况;
(二)申诉的事项、要求及理由;
(三)提出申诉的日期;
(四)申诉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五)437ccm必赢国际做出的处分(处理)决定的复印件;
(六)相关旁证材料。
第九条 437ccm必赢国际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接到申诉人申诉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材料审查后,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第十条 存在如下情况的,将不予以受理;
(一)超出申诉范围或超过规定期限;
(二)自动撤回申诉或再接到申诉处理决定后,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的;
(三)已就申诉事项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已被处理的。
第三章 申诉处理
第十一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申诉做出代理人申诉处理决定,由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或代理人申诉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第十三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对申诉进行审查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对申诉人的请求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听取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陈诉或申辩。
第十五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充分了解查证事实基础上作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撤消原处理结果,以437ccm必赢国际的名义公布,为437ccm必赢国际的最终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 申诉处理结果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送交申诉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交申诉人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7个工作日,即视为送交。
第十七条 学生对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八条 学生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申诉期间,学院复查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 听证及听证程序
第十九条 对学生的申诉是否举行听证,由申诉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听证会主持人由申诉处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担任。
第二十一条 听证会要严格遵循听证程序,完备各项记录签名和盖章。
第二十二条 听证情况申诉处理委员会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