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供稿:科研处 日期:2010-12-27 已浏览8316次
各分院、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及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0】12号)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5.《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申报时间
联系人:刘立东 联系电话:13894805446 84252086
各申报单位和教师可登录437ccm必赢国际网站www.jlaudev.com.cn下载相关附件,并请仔细阅读,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科研处
2010年12月27日